酒駕醉駕知多少
酒后駕駛機動車分為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兩類,對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黨員如何處理,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01.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區別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標準》等規定,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并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前者屬于違法行為,后者屬于犯罪行為。
02.黨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如何處理
黨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由公安機關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對于違法的黨員,應當視情節輕重給予黨紀處分。一般情況下,對于黨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可以給予黨內警告、黨內嚴重警告等黨紀輕處分,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可以給予直至開除黨籍的重處分。
03.黨員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如何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的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如果構成其他犯罪如交通肇事罪等,依照其他罪名定罪處罰或數罪并罰),處拘役并處罰金?!吨袊伯a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黨員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刑法規定的主刑(含宣告緩刑)的,應當開除黨籍;同時,對醉酒駕駛機動車,因犯罪情節輕微,被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決并免予刑事處罰的,應當視情節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十四條規定,公職人員因故意犯罪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含宣告緩刑)的,應當予以開除;因犯罪情節輕微,被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決并免予刑事處罰的,監察機關應視情節給予其撤職或開除處分。
04.黨員酒駕、醉駕的處理程序
根據相關規定,酒駕和醉駕由公安機關管轄,其中酒駕行為由公安機關給予行政處罰,醉駕行為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后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目前,紀檢監察機關已經與執法機關、司法機關建立線索移送機制,一旦有黨員因酒駕或醉駕受到行政或者刑事處罰,執法機關、司法機關會將相關處罰決定書、生效裁判文書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其中,對于黨員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受到行政處罰的,紀檢監察機關在核實后給予相應紀律處分;對于黨員因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紀檢監察機關依據生效的裁判文書,直接給予其相應的紀律處分。如果黨員同時具有公職人員身份,應當匹配適用黨紀和政務處分,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政務處分。